风流

本命瓶邪胖黑花,最爱三叔,喜欢写文,最喜挖坑不填,万年坑货的乖巧少年

《随笔》

上月中旬,我在杭州度过了一个恍若盛世一般的新年。


 

也许你会奇怪,上月,八月,既非大年三十,又非正月十五,我过的是哪门子的年?其实,于我们而言,那确确实实是一个新年,而且更是我们这群人的一场盛世。


 

13年前,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在鬼吹灯吧发表了一篇帖子,而他发帖的原因甚至简单粗暴到“令人发指”的程度,至此,一场有关作者、我们还有书中人的盛世帷幕缓缓拉开。读到这里,你也许已经猜到我在讲什么,猜不到也没关系,因为我会将这个故事为大家娓娓道来。


 

这位作家笔名叫南派三叔,他写的这本书叫《盗墓笔记》,而我们有一个共同名字叫稻米,是一群来自天南地北虽素不相识,却依旧会亲切地称对方为家人并共同热爱着这本书和这位作者的人。


 

10年前,一个很寻常的夜晚,我躺在床上像曾经每一个失眠的晚上那样,百无聊赖地翻看手机,耳机里随机播放着我喜欢的音乐,寂静的夜晚,轻柔的音乐,我的心便在这样的氛围里变得愈发平静,也许,让自己放空下来,能很容易地在不经意之间睡着过去,然而,在耳机里我喜爱的歌手温柔的声线中,我敏感地捕捉到诸如“天真”、“迷雾”、“长白”,“十年”等词语,好奇之余我将手机又返回到音乐播放界面,浏览了一遍歌词,随后点开评论,一页一页默默地翻了起来。


 

那天晚上我循环了很久的歌,失了近乎通宵的眠,第二日起床便去起点找到这本小说阅读了起来,从此一发而不可收。


 

我曾立下过一个flag,要在自己有生之年里走遍书中人踏过的每一寸山河土地,因此,我制定了人生旅途计划。


 

上个月,我踏上了去杭州的旅途,踏上了计划中的第一站,若要细数我人生中有什么遗憾的事情,那可能多到有好多直接便被我的记忆自动忽略,可有一件,我可能终其一生都难以忘怀,那便是2015年我无缘去的那一场十年之约,当我在被窝里蒙着头看着直播和许多到场的亦或同我一般不能到场的一起哭到不能自已时,我便知道,我这一生都会躺在这个坑底,纵使尸身凉透,尸骨成灰,也要挣扎着爬起来去看那一场千年雨歇。


 

十年一瞬如沧海,因人而异所以不好去断定它的长短,但已经足够让一个人从幼稚变得成熟,于书中的主角是如此,于我们,亦是如此。


 

在我不长不短的二十余年人生中曾有过一段很灰暗的时光,我不敢触碰手机与外界联系,在学校不愿和人讲话,回到家也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在自闭和抑郁的边缘不断徘徊试探,朋友也因此慢慢地疏远了我,所有人都觉得我宛如变了一个人,其实我又何尝不自知,只是无力去改变这种现状,时间久远,我忘记了那时的自己在想些什么,只记得我抱着这套书,靠着书中人的力量逐渐化解压在我身上无形的压力,慢慢从深渊里走了出来。


 

我相信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也很庆幸,在我最有激情,最有活力时候遇见了这本书,它陪伴我的整个青春,对它的爱只会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只增不减,这份爱是纯粹的,炙热的,仿佛刻进骨子,融入骨血里那般,很难分出一部分再给其他。


 

我性格比较冷淡,对什么都是五分钟的热度,唯有它,一爱便是十年;也唯有它,能毫不犹豫地付之余生。


 

现实中有很多人不解我们这种热爱,在我去杭州的途中,与司机先生的聊天,他们惊讶于我一个女生竟然长途跋涉只身前来这里,我三次的朋友也曾疑惑地问过我,他们只不过是一本书中的角色而已,若你喜欢一个明星,可以在各种平台上看到他们的动态,努努力甚至还可以去见他们,而这些纸片人,就算你拼尽全力,终其一生也绝无可能见其一面,这么疯狂有什么意义,说不定还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疯子”、“神经病”,可不管别人如何看待我们,也不论它究竟带给我何种影响,我不后悔,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个热爱的东西来支撑自己活下去。


 

盗全龙哑的粉丝们,喜欢纸片人是一条很艰难的道路,虽不可见,但有光,他们是信仰,是照亮我们内心的光,只要相信,他们便在,就像上次杭州游,记者采访一位稻米时,她从容回答的那句话一样,爱与存在并不冲突。


 

久不更新的俺企图混更……啊呸是向你们致歉


 

瞎几把乱写的 打盗笔tag会不会有点不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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